总局将现由省级食药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省级的药品注册受理审查专用章在2017年12月1日将不再继续使用,201...
2017年8月,食药监管局根据《2017年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计划》,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完成药品监督抽检1218次,未检出不合格,合格率为100%
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审评审批更严厉,更明确。意向清晰为让行业规范化,正常化。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已完成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或进口的药品注册申请进行临床试验数据核查,药品注册申请人自查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存在真实性问题的,应当主动撤回注册申请,总局公...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与《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根据《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2017年 第134号)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
(2004年8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公布 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37号)已于2017年11月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
在线咨询
联系电话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